第三百七十四章 这就是原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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禾龙的身体已经凝聚了八成,只有两个小腿,对他来说,现在是娱乐的时间。
“闻清风是一定会死在我的手里的,不着急杀他,千刀万剐才是最为享受。”禾龙脑海中想到。
禾龙望着我的身上飘出了两道黑气,那熟悉的感觉,禾龙立刻联想到了幻术。
“闻清风,看你还没有倒下的坚持,我倒是有点佩服你,一开始你只有灵鬼的力量,但我二阶都杀不死你,就算是三阶了,你也能够爆发出鬼王一击,要不是我在鬼梦境之中成为了先灵,你是不是可以将我杀死?”禾龙说道。
我听着禾龙的话,但我没有回应他,现在要想拖延时间,我要装得高冷。
“我的身体马上就完全了,你的气息却在一点点地减弱,感到恐惧吗?绝望吗?”
我闭上眼睛,随后又睁开,目光之中带着睿智。
“你已经无法使用另一个身体的特性,只有血法,还不一定能够杀死我;梁宇是我杀的,他的血法比你还要高明,你现在都不能动了,梁宇可是能够控制血液对我进行攻击。”我淡淡说道。
禾龙脸上的表情有着一丝突兀,心中疙瘩了一下,不由觉得闻清风这个人非常不好对付。
“能从点点痕迹发现我的身体变化,你还是第一个,观察能力超群,战斗力无上,但是你现在也不能动了,要不然,你或许能够杀掉我呢;说句实在话,要不是想着帮小欢报仇,还真舍不得杀你。”
禾龙对我十分称赞。
但我望着禾龙,不由觉得这个家伙,要不是有着一个超凡的身体,我能够杀他一百回。
其实并不难理解我为什么会说出那些话。
禾龙的身体绝对是有着特别的能力,而这能力的表现更多是体现在体质上。
我自己具备太岁之体,曾经是阴煞之体,这些都是特殊的身体。
倔一眉让我给他找的星辰之体里,也是特殊的身体。
每一个特殊的身体都具备着与普通人完全不一样的特性,禾龙的身体具备着受到多少伤害,便会变得多强的特点。
一般来说一个身体只能具备一个身体特性,这是存在于骨头里,存在于骨髓里的奇异存在。
修习血法的人我杀过一个,血法需要特殊的体质才能修炼,而不是说有血魔的认可就能够拥有血法的身体。
要不然梁家就不会只是一个家族,而是能够称霸全世界的存在了。
禾龙在应对我的四方回风时,并不选择以原来的受到多少伤害,便会变得多强的身体特性硬抗,而是选择了血法。
这其中有几个可以想到的可能,一他的身体特性不敢再使用;现在他已经是先灵了,要是再继续使用受到多少伤害,便会变得多强的身体特性,他可能会再度踏入鬼王境界。
这里说明一下:鬼幻说了,先灵其实还是灵鬼;比三阶灵鬼强上一些的是先灵,但成为先灵之前,似乎要触动一下规则,先灵之后才是鬼王,要细致划分一下,要不然有人会迷糊。
在先灵境界是不会触动规则的,应该是这样子。
二是他的身体特性正在消失,毕竟凭空得来的力量不会一直存在,所以他需要动用血法,来保证自己不死。
三是他可能无法掌控自己的力量了,需要用血法来平衡。
无论那一样,都是能够解释他为什么用血法,而不是用身体特性来保卫自己。
禾龙的身体完全凝聚起来,他开始往我这边飞过来。
“你可以说你自己的遗言了。”禾龙说道。
“把我的身体送回我的祖坟。”我说道。
“想得真美,所有到了灵鬼级别的人都知道三命之说,骨身不灭,可重生;我不会给你一点机会,我会把你的尸身炼制成为飞灰,化为尘埃归于大地。”
太过于明显的目的,人家不傻就能够看穿。
“其实所谓的第三命对我这个骨法修士是没用的,骨法没有第三命可用,我只是想帮人一次,我答应让一个鬼魂,与我一起进入我家祖坟,好让她轮回而去。”我说道。
我说的都是真话,骨法修士提前将第三命运用了,所以不会有骨身重生之说,额,白骨王是一个例外,而且也说不准白骨王是不是提前运用了第三命的呢,毕竟它是古老的大能力者所化,不清楚它。
突然觉得第三命,其实就是白骨长灵嘛,天生的白骨生灵。
禾龙站在我面前,手指在我骨身上划动,一块块肋骨被手指碰触到便会断开。
断掉的肋骨从胸膛上掉落,半空之中化成飞灰消散,那些骨头被禾龙直接切断,同时用气息将其磨灭。

那些小部分的肋骨不会再出现,以后我的身体就等于是少了小半截肋骨。
“我对骨法十分感兴趣,本来我应该不杀你,让你把骨法告诉我才对的,但很可惜,小欢是我的寄予全部意念的人,要是他不死,百年之后,能够借他来让我自己成为一个更强的人,整个国都知道,我对小欢的护短,没想到居然死在了你的手中。”
禾龙一边说着,一边把我的骨头一段一段拆掉。
要一点一点地折磨,不能让一个人死那么快,否则,怎么能够泄了心头之恨。
我望着禾龙说道:“你是不是有一个兄弟叫禾天,是道法圈子的第一天才?”
禾龙颇有兴趣地说道:“你还知道我的兄弟?那你更不应该招惹我。”
“我不仅知道他,还知道他跟你一样,把自己的意念寄予在别人身上,渴望完成自己的蜕变。很可惜,他失败了。他爱上了那个寄念人,不愿寄念人成为自己的傀儡,最后杀了那个寄念人。”
禾家有两个天才,其一禾天,小时候就离开了禾家,一直不知道去了何处,其二便是禾龙,而禾龙一直遵循着家族的教导,苦修狂魔之体。
禾龙的目光之中出现了点点阴霾,他不知道我所说的这些事。
“以前我以为禾天只是从小就具备了意境会被称为第一天才,但现在看来,他跟你有同样的体质。”
“哈哈哈,意境!我就说狂魔之体没用的,到了力量承受的界线,便会变成一个弱者,我舍弃狂魔之体是正确的,没想到连阿天也这么做,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情,作为回报,我会把你的骨头一次性全部打烂。”
禾龙开始有一些癫狂,他为自己的道路准确而感到了兴奋。
在禾龙抬手之间,一道身影闪过,挡在了我跟禾龙之间,禾龙的手掌直接穿透了这个身影。
道道黑烟飘散,禾龙的手掌充满了强大力量,谁挡谁死。
白衣的身影,熟悉的长发,随风吹散在我的头骨上。
汐蝶。
她挡在了我的面前。
白色的身影在化成黑烟消散,又随风缠绕在我的身边。
我的眼中充满了愣神。
汐蝶为什么会在这里?
她不是带着小惜雪它们走了吗?
汐蝶为我挡了一下。
“不!”
我发出一声嘶吼。
禾龙的手掌,击中我都是必定死亡,更何况汐蝶这个仅仅恶鬼的鬼魂。
“不!”
撕裂的声音传遍天地。
我伸出一只手,想要抓住汐蝶。
风在吹动,黑烟消散。
在我的手中只能抓到一丝黑烟。
汐蝶消散之时,看了我一眼,那温柔的脸上带着一丝痛苦。
汐蝶微微张开嘴,但没有说出心中想说的话,便已经化成了黑烟。
在我的手中,一丝黑烟紧紧握着。
“早就想到这个小妮子是你记挂的人,没想到她还会出来替你挡下这一掌。”禾龙撇了一下嘴巴。
骨爪紧紧握着,我不愿放开,我一放开里面的黑烟便会消失。
我害怕一放开,汐蝶就彻底消散,她是鬼,没有肉身,不存在第三命之说,她灵魂消散,等于彻底在这个世界抹去痕迹。
“为什么,为什么要回来。”我止不住问了一句。
我的语气十分平淡,淡到毫无情感波动。
汐蝶,你为什么要回来。
我问了,但汐蝶却不会回答我,她的灵魂已经化成黑烟,最后一丝的灵魂黑烟还握在我的手中。
我招出灵镜,当我想把汐蝶的一丝灵魂黑烟放进灵镜时。
打开骨手,手掌之中什么都没有。
没有黑烟,没有任何具备存在的痕迹。
呵,什么都没有。
我自嘲了一句。
“什么,都没有。”
汐蝶是我此生最想娶的人。
丁宁与汐蝶之间,要我选,我会选汐蝶,她是会一直陪着我,不管我是如何的一个人,她遵循着阴亲的规定。
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就是汐蝶的想法。
当她说嫁给我,就是认定了我。
我的脑海之中尽是汐蝶的身影,从她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开始。
一身白衣胜雪的汐蝶正指着丁宁骂道:“自己滚出薛家。”
一开始的汐蝶十分泼辣,但当我每每想起,都会觉得,她一个温柔的女子,当时一定受了很大的委屈,才会表现如此。
那一次汐蝶靠在我的肩膀之上,述说自己与汐祖的往事,我就下定了决心。
我应该娶汐蝶,不管如何,我都应该娶这个猫在我肩膀上,依靠我的女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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