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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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边作洒花仙女一边移动下,我们四位平安出了城,也成为了世人眼中的无差别恐怖犯罪份子。说来有点冤枉,谁叫这世界看热闹的人这麽多,纸片多多少少都会飘向人群,这并不是我所能控制的事情。而且光是控制不要把同伴消除掉这种细致的工作,本来就不是我所擅长。我所擅长的战法是像笨蛋般站在高处,然後边大喊「请大家都去死吧」,边连人连建筑物等物品全灭的大规模无技巧战法。
太细致的战斗方法反而叫我很耗神。
出城途中,我让艾斯慕恩也戴上帽子,以遮盖容颜。因为在众人之中,不包括大少爷这个特殊存在外,唯一没被通缉的人就只有艾斯慕恩。我想,艾斯慕恩的身份只要不曝光的话,这点以後也许有用得上的地方。
就是这样,在有追手追捕而来後被两大高手解决掉、再被我毁尸灭迹的这种无限循环下,我们离开了景月岭。
景月岭本来就是位於这个国家的边境地区,因此我们决定逃到邻国炎凰国去。至於通关必要的文件,虽然我没有也不可能有,但在城墙的不显眼处弄过大洞来偷渡,却是轻而易举,小菜一碟。
途中大少爷像是厌倦了美丽的大自然湖江山色似的回到我体内,因此现在的行动人员只有我们三人。不过我怀疑大少爷之所以会躲回去,大概不是怕冷就是因为糖果袋已经空了吧。
我左手与俊男跟踪狂手牵手,右手拉著美人吴叶大哥的衣角,胸口中有著大少爷。这算不算是左拥右抱的後宫?——啊,不算吗。
之前进城的时候买了一堆怪东西,所以我的神隐伯爵被我用买来的灰色书带,以微妙的方法绑得像手提包般背著。因为有手巧的大少爷帮忙,所以神隐伯爵即使被书带绑著,仍然能打开来用。
所以说,还是我的大少爷最棒了。
「沿著这条大路就能到达炎凰国。不过路上一定有很多埋伏。」吴叶大哥笑道。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吴叶大哥露出奸笑。他奸笑著,又指了另一个方向。「这个方向一直走也能到炎凰国,而且是捷径。怎样,选那一条路?」
我与艾斯慕恩望了望领路人所指的方向,只见眼前完全是丛林。而且是热带丛林。

「走大路吧。」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只用了一秒就作出决定。
「森林之後是丛林吗?」我摸摸光滑的下巴,纯粹发表感想。「我记得刚才有买防蚊的药膏,这回用得上了。」
「那就走捷径吧。」无视富家子弟的发言,吴叶大哥开始用镰刀开路。
「我也来帮忙。」我兴致勃勃地摺起纸飞机来,目的错误地准备铲平整个丛林。
「不用,用你的方式开路,即使是笨蛋都知道我们的行踪。」吴叶大哥用他的死之宣告砍砍砍,砍出可以算得上是康庄大道的小路来。
「个人觉得这也是同样效果。」艾斯慕恩不愧是暗恋岁世的人,优先给我涂起防蚊药膏来。涂完手涂完脸涂完颈子怎麽开始涂到衣服下面来?
「变态三号请住手。」开路者铁青著脸回头喊道。
「对,不然这般涂法,药膏不够三人用。」我附和,同时收到大少爷在骂我是笨蛋的毒电波。
我有说错话吗?不解地摇摇头,牵著艾斯慕恩的手走向康庄大道。
走到吴叶大哥身边,才发现刚才走过的康庄大道消失了。我的背後的没有可以称为路的空间,只有完整无伤的丛林。
「这是你的能力?」艾斯慕恩感兴趣地望著吴叶大哥的背影。
我记得,喽罗大叔曾说过吴叶大哥的属性能力是不死。再回想岁世的记忆,不死属性好像是让物品永不受损的魔法。
简单来说,就是以附有不死魔法的镰刀砍草,砍完後可以任意让草回复到未被伤害的状态。据说这魔法对人也有效,因此这种拥有这种极稀有属性的人材几乎都被各大国要人网罗。
——所谓不死之身啊。
「与你纯度极高的冰魔法一比,不算什麽。只能说是有趣的玩意儿。」吴叶大哥自嘲的一笑。我趁著吴叶大哥不开路的休息期间,连忙给他涂药膏。照样涂完手涂完脸涂完颈子还涂到衣服下面去。
「喂,你涂在什麽地方啊!」吴叶大哥握著我的手腕,把我的手从衣服下抽出来。
另一边厢,艾斯慕恩含羞地红著脸,解开衣领对我说:「请也给我涂药膏吧。」
「好,」我应了一声,然後又咦了一声。
药膏用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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